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科学规范,保障复试安全、平稳进行,根据“广西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文件的相关指示,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时间安排
1.学院于3月19日组织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调剂考生的相关时间节点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2.复试统一以网络视频方式进行考核。请选用并提前安装好学信网复试软件进行网络复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备份系统使用腾讯会议)。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20~30分钟。
二、复试资格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
2.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1份《学业研修规划报告》(简称《报告》,模板见附录一)。学院以《学业研修规划报告》作为重要参考,考察复试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修养、学术追求、学术目标等,以及确定读研的研究方向。复试考生的《学业研修规划报告》需本人签字,扫描件于复试前提交学院。拒绝无准备、无思考、无规划、无目标的考生进入复试。未提交《学业研修规划报告》的考生,学院有权拒绝其复试资格。
(二)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须符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2.初试单科成绩及总分要求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如海洋科学类【海洋科学(海洋化学,海洋地质学,海洋生物学,物理海洋等)、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等】、环境科学、分析化学、生态学、生物学、地质学类、地理学类等专业或方向;
4.提交《学业研修规划报告》,具体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的相同;
5.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遴选复试考生名单。如果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或者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将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序,遴选进入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按照“广西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稿)”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
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三、复试考核要求
(一)复试名额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我院复试比例原则不低于1:1.2,复试结束后分批发拟录取通知。
(二)复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结合复试考生提交的《学业研修规划报告》,并从以下方面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
重点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查。(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察方式:材料审核和面试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单项满分20分。主要以考生自述以及与评委进行外语交流为主,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能力。考查时间5~8分钟。
考察方式:面试
3.专业基础能力考核
单项满分30分。考查考生对专业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是否有准确理解;是否能用专业知识分析社会生活或生产实际的具体问题;是否能概括所学专业的知识体系;是否对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有一定了解等。考查时间10~15分钟。
考察方式:面试
4.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单项满分50分。考查考生是否在学术发展和科研选题上有一定思考;是否对预期的研究生学业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是否对学术选题或研究提出有见解的个人学术观点或研究方向;做事是否有责任感,心理是否健康等。考查时间5~8分钟。
考察方式:面试
5.复试成绩计算及复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 外语听说分+专业基础分+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分。
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此外,复试成绩标准分60分为复试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分批复试
我院根据一志愿参加复试人数安排2个组进行复试(调剂考生另行通知),然后分别对一志愿和调剂考生的成绩进行排名。具体时间为: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复试分组 |
复试人数 |
3月19日 |
上午8:30—12:30 下午13:30—17:30 |
综合楼1104 |
(1) |
约16人(一志愿) |
3月19日 |
上午8:30—12:30 下午13:30—17:30 |
综合楼214 |
(2) |
约16人(一志愿) |
四、硕士研究生录取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分)=(初试成绩标准分+复试成绩标准分)/2。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其中,一志愿初试成绩标准分=全部科目总分(满分500分)/5;调剂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满分200分)/2。
(二)拟录取与录取
学院今年预计招生指标总数为45人(后续学校可能对我院招生指标进行微调,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信息),我院在总体招生指标数内,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成绩标准分合格(成绩≥60分)的考生,余下指标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次录取调剂生。学院设定3-5个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本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于依次选择录取。
(三)录取通知与确认
学院在研招网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时,拟录取考生需要接到拟录取通知后12小时之内做出点击确认,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过程
1.我院将按顺序排好考生的视频复试时间,如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延误时间2分钟,可跳过该生到下一位,待该生准备好后再“插队”复试;
2.如视频信号中断,双方要设法恢复联系,之前复试的内容有效,后续复试时间可予补足;如果在学院复试结束后,考生仍未主动恢复与学院联系,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3.考生未能按要求设置硬件申请参加复试,学院可以拒绝;
4.考生身份存在疑问,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
5.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复试所需硬件并完成测试,与学院提前取得联系,使用较为固定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事先预备好其他佐证材料以备复试,如居民身份证、学籍学历证、准考证、成绩单、考级证书、荣誉证书、其他成果材料等发电子文件到复试学院。
6.考生须独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房间参加网络视频复试,环境应当安静整洁;考生复试时,必须不戴帽子、围巾、口罩,长发不遮蔽耳朵,正面朝向摄像头。
7.考生复试环境要双机位摄像。主机位与评委交流,自己确保音频、视频的顺利传输,能拍摄到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动作和台面。次机位要能拍摄考生的全身及周边,接受考官和监督小组实时网上监控。
8.如果网络出现异常,考生应主动联系学院。学院有权对考生的复试时间另作安排,之前的复试内容和结果学院可予认定。
9.复试过程中,评委出现不当行为,考生应当先完成考试,过后再向学校申诉;考生出现不当行为,评委有权责令改正,如果警告后仍不服从,直接取消成绩。
六、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籍进行核验,对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院将提前组织参加复试考生的网络报到、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需查验以下材料:
2.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证书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且该生被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录取通知
学院在研招网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时,需在通知中要求拟录取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之内做出反应,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本次不再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占用该专业招生指标。
6.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造假、复试作弊、身体检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7.复试有关表格(政审表、定向协议书等),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招生办”处下载。
8.因本次复试采取网络视频的形式进行,所以不安排体检,体检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前再统一安排,体检不合格者同样不予录取。
9.其他事项按照《广西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联系方式:
李老师
电话:0771-3227855
邮箱:lizhoujia1997@163.com
八、监督与举报方式:
电话:0771-3231368
邮箱:755645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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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5日